民工維權方法有哪些?
在我國,農(nóng)民工往往是社會最低層的一個勞動力,近年來因農(nóng)民工討薪問題而引發(fā)的一系列勞動糾紛,其實折射了我國很多的社會常態(tài)。農(nóng)民工因為比較缺乏基礎的法律意識,在維權的時候比較困難。所以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在我國民工維權方法有哪些的相關資料。大家可以一起來看一下。
在我國民工維權方法有哪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后,可通過多種程序解決:
根據(jù)《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后,可按照以下幾個程序解決:
(1)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
(2)調解程序。不愿雙方自行協(xié)商或達不成協(xié)議的,雙方可自愿申請企業(yè)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xié)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
(3)投訴。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非法職業(yè)中介機構等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投訴。
根據(jù)《勞動法》、《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等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對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體投訴,投訴人可推薦代表投訴。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進行筆錄,并由投訴人簽字。
(4)行政復議。勞動者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根據(jù)《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部門或具有行政職能的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仲裁程序。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jīng)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
(6)法院審判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將對方當事人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
對于民工維權方法有哪些的問題,大家可以看出,生活中如果發(fā)生了勞動糾紛,其實可以選擇的途徑有很多的,比如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或者找相關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實在沒有辦法解決的,可以找法院審判的程序。我國在審判民工糾紛案件的時候,一般來說會比較偏向民工。所以說不管發(fā)生了任何事情,總是有可以解決的辦法的。
上一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哪些爭議
下一篇:民工維權途徑主要有哪些?
熱點文章點擊
勞動仲裁知識排行榜
- 01勞動仲裁管轄地如何選擇
- 02 勞動仲裁申請書格式和注意
- 03 如何避免勞動仲裁的風險
- 04雙倍工資仲裁時效有多長?
- 05勞動仲裁怎么申請
- 06勞動報酬仲裁時效是多久
- 07勞動仲裁受理時間有多長
- 08勞動仲裁能否缺席判決
- 09如何申請強制執(zhí)行勞動仲裁裁
- 10什么是仲裁時效中斷及中斷后